四时(计时和历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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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分为春夏秋冬四时(季),后来又按夏历正月、二月、三月等十二个月依次分为孟春、仲春、季春,孟夏、仲夏、季夏,孟秋、仲秋、季秋,孟冬、仲冬、季冬。

这些名称,古人常用作相应的月份的代称。《楚辞·哀郢(yǐng)》“ 民离散而相失兮,方仲春而东迁”,就是指夏历二月说的。但是在商代和西周前期,一年只分为春秋二时,所以后来称春秋就意味着一年。《庄子·逍遥游》:“蟪蛄(huìgū)不知春秋。”意思是蟪蛄生命短促不到一年。此外史官所记的史料在上古也称为春秋,这是因为“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”(见杜预《春秋序》)。

旧说春秋犹言四时(《诗经·鲁颂·必门〈bì〉宫》郑玄笺),错举春秋以包春夏秋冬四时(杜预《春秋序》·孔颖达《正义》),似难置信。

后来历法日趋详密,由春秋二时再分出冬夏二时,所以有些古书所列的四时顺序不是“春夏秋冬”,而是“春秋冬夏”,这是值得注意的。例如《墨子·天志中》“制为四时春秋冬夏,以纪纲之”,《管子·幼官图》“修春秋冬夏之常祭”,《礼记·孔子闲居》“天有四时,春秋冬夏”,等等。